株党校(院)发〔2020〕22号 关于印发《主体班学员考核办法》的 通知

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,坚持从严治校,建立健全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的主体班学员学习、管理考核机制,加强对主体班的组织和管理,提高学员在校学习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和培训目标的全面完成,特制定主体班学员量化百分制管理考核办法

一、考核的基本原则

1.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;

2.课程考核与平时表现相结合;

3.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;

4.组织考核与学员互评相结合;

5.客观公正、公开公平原则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学员考核采用综合考评办法,满分为100分,包括党性教育、学习管理、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四个方面。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和计分办法如下:

三、计分细则

(一)党性教育(30分)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,量化指标主要包括思想品德、廉洁自律、政治纪律等3个方面

1.思想品德10政治信念坚定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党性教育分析活动。参加全部活动记5缺席扣1/次。结业前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和学习思想小结考评优秀记5分,良好记4分,合格记3不合格记2分。

2.廉洁自律10严格执行《廉政准则》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的若干规定》。学习期间做到“25个不准

经查实违反以上规定者酌情扣分。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。

3.政治自律10理想信念坚定,四个意识强,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记5分。参加党性教育、警示教育、传统教育各记1分。妄议中央,信谣、传谣扣5分。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组织或参与同学会,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扣5分。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

(二)学习管理35分)。包括学习态度、学习成绩、调研活动3个方面。

4.学习态度10学员入学后迅速实现三个转变,安心、专心、用心学习4。上课时集中精力听课,认真做好听课笔记3);自学时间认真阅读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目并做好读书笔记3);作业缺交1次扣1分,学习和党性锻炼计划缺交扣2 分。

5.学习成绩15考试成绩调研报告或论文为优秀记15良好记12分,合格记10不合格记8分。

6.调研活动10参加全部研讨活动记5 小组讨论发言3分,全班交流发言2分。没有参加或不发言者酌情扣分。社会调研10分。自始至终参加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或调查思考3分,集体写作的只算执笔者得分。

(三)组织管理(25分)包括课堂纪律、班级活动2个方面。

7.课堂纪律20认真遵守课堂纪律。学习期间按时上课下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无特殊情况不请假,如有特殊情况,须按请假制度规定程序履行手续。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学习天数的1/7。课堂出满勤记20分,旷课扣3/事假扣1/次,病假扣0.5/住院不扣分,迟到或早退扣0.5/次,学员参加省、市、县党代会、人代会、政协会,经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领导批准的不扣分。不在课堂接听移动电话,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经查实违反课堂纪律扣1/次,在课堂接听电话扣0.5/次。

8.班级活动5积极参加班级活动。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扣0.5/次。

文体活动在校(院)规定地点进行。不在宿舍内打扑克、玩麻将等,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
(四)生活管理(10分)主要包括生活纪律方面

9.生活纪律10按规定时间作息。坚持住校并按指定房间住宿,不擅自调换,不在外留宿。因事外出,必须在23:00前返校。不私自留客住学员宿舍。

按学校安排地点就餐学习日午餐、晚餐不喝酒,就餐率未达标扣2分。

保护环境,爱护公物,每天清理室内卫生,定期打扫室外周围环境卫生。防火、防盗,注意安全。节约用水、用电,杜绝长流水、长明灯,不得私自更改宿舍内的供电线路。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、热得快及炊具。校院内公共场所严禁吸烟。

经查实违反以上规定者,酌情扣分。发现任何形式的赌博,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。

(五)考核加分。

表现特别突出或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奖项者,按下列标准加分。

学习期间,在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1篇文章2000字以上,加3在省级报刊上公开发表1篇文章,加2在株洲日报等市级报刊公开发表1篇文章1分。

获得全校性竞赛活动奖项者视情况加1-2分。

为班部活动做出较大贡献者视情况加1-3分。

四、考核方法和程序

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、个人自我考核与小组班级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办法。

1.平时考核。由学员工作处协调进行。到课考勤由各班班主任负责,自学情况由班主任和跟班教员共同负责,理论学习考核由跟班教员所在教研部负责,党性锻炼情况由班党支部班委会负责组织进行。采取跟班逐日登记课堂纪律、出勤情况、考查学习成绩、检查学习笔记、听取讨论发言、参加组织生活、找学员个别谈话等方法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品德作风情况,并进行认真记载打分。

2.期末考核。期末考核与党性分析同步进行。由教务处和校党性分析评价小组组织进行。学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写出党性分析材料和学习思想小结,填写《学员考核登记表》,在小组会上宣读小组、班委会进行评议并写出评语。由班主任、教务处和校党性分析评价小组分别签署意见,存入学员档案。

五、考核记分权重

1.学员个人自我考核记分占考核总分的20%

2.小组评议、班委会考核记分占考核总分的20%

3.考核组记分占考核总分的60%

4.由班主任将每位学员得分情况汇总后报学员工作处审核。

六、考核结果及其等次

(一)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优良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五个等次。

考核总分在90 分以上为优秀考核总分在80-89 分为优良考核总分在70-79 为良好考核总分在60-69 分为合格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次:

1.旷课一天以上者

2.请假超过规定时限者

3.考试舞弊者:

4.违法乱纪受到处分者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:

1.考试或毕业论文不及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者

2.不参加党性分析和学习思想小结者

3.在政治上、经济上、生活上有严重问题或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者。

七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1.考核得分作为评选优秀学员、优秀学员干部的主要依据。

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者,可作为优秀学员、优秀学员干部候选对象。优秀学员、优秀学员干部评选名额占全班人数的30%左右,经民主评选委确定学员工作处初审同意并报校委批准为优秀学员、优秀学员干部者,由校委授予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。

2.考核得分作为发放结业证书的依据。凡考勤为零分或综合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不发结业证书。

3.考核得分详细情况载入《学员考核登记表》,并按干部管理权限,寄送学员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并作为向党委、组织人事部门介绍情况,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。

八、考核的组织管理

1.学员量化考核工作在校委的领导下,由校考核工作组负责。校考核工作组由班主任、学员工作处、教务处、党性分析评价小组和相关教研部的负责人组成。

2.考核管理分工。到课考勤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学员工作处定期考核抽查。理论学习由跟班教员的教研部负责教务处审核。党性锻炼考核由班党支部、班主任负责教务处和党性分析评价小组审核。每位学员的最后得分由校考核组审定。优秀学员、优秀学员干部报校委批准。

本办法自2020 年上学期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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